雖然我努力控制花費...可是還是超支了

原因是因為花,服裝,和officient的支出超過預算

 

我的整體花費算成台幣不算大...但是算成每個客人的成本就非常高了

因為我總共只請了40個人

如果用我整場花費辦在台灣的話...至少可以在麗庭請20桌還含婚企佈置

以這個角度算的話花費就很高了

不過美國人工貴...很多花費自然就高了

 

我很同意國標學妹鈺涵說的...新娘應該要求要有一個100%的婚禮

可是如果要做到我心目中100%的 婚禮...那花費一定要比現在高出兩倍

光是 Vera Wang 的婚紗就要 $3000起跳...雖然我很愛美...但是還沒豪氣到這種地步

 

 

如果說真要有什麼覺得後悔的...就是應該花錢請一個wedding planner

$1000可以幫我控制預算,辦雜事和當天控制流程跟親友...應該算值得吧...

可惜一直被媽媽以小婚禮不需要否決...結果大家又不聽我的指揮

 

但是另一方面來說...因為是我自己規劃婚禮...所以可以貫徹一些堅持

事後證明我的堅持是對的...

我堅持要先開始吃飯然後切蛋糕之前才開始致詞

因為在台灣時常要餓肚子聽大家說話... 等到心情都很不爽

不如在飯後邊喝小酒邊聽話比較洽意

還有我堅持要請DJ也是對的...因為我沒有wedding planeer

總不能叫我一邊主持一邊掌控流程還要當新娘吧

所以我的DJ真的幫了我很多忙...小費給的很心甘情願

 

總之婚禮就像辦活動一樣...不可能100% 滿意...有70 分我就偷笑啦!

 

 

 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iamcathy 的頭像
iamcathy

Cathy * 旅。行 。愛。

iamcath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441)